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委托?对于事故中受重伤的当事人,需要有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其伤情进行鉴定。因交通事故致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结束后,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鉴定申请后30日内进行伤残鉴定,并作出伤残鉴定结论发送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供其自主选择。结论书出具后,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这里的当事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一方,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认可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第二十一条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2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保护交通事故现场的方法如下:1 .一是在现场明确标记停车位置,尽量保持事故中车辆的原始状态;2.其次,保护好车辆的刹车痕迹,用粉笔或砖头石块做好标记;3.要保护好伤员卧倒的位置和遗留在现场的物品,用粉笔或砖块、石块做好标记;等一下。【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