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鉴定伤残交通事故在治疗结束后,应当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申请交警部门或法院委托鉴定。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有资质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本机构印章。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查鉴定时间;(5)依据和结论意见。如果通过分析得出结论,应该有一个分析和证明的过程。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应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2交通事故如何界定?1.主体要件,即参与交通活动的——人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行为人。虽然定义中只说车辆因过错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但车辆是由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车辆不可能有主观意识。只有人才能有主观意识,才会有过错,所以交通事故的主体应该是控制车辆的人;2.行为要件,即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事故,因为如果行为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就不会造成事故,而一旦造成事故,就必须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3.主观因素。根据上述定义,可以知道需要作为主体的人有过错,或者是行为人不能预见的意外。4.后果要素。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等后果。交通事故属于民事侵权事故的一种,同时也符合侵权行为的几个要件,所以后果是必不可少的。5.特殊要求。所谓特殊要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分为车辆要件和道路要件。交通事故的一方必须是车辆,车辆必须在道路上行驶。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供人乘坐或者运送货物、进行特殊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给予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和其他公共交通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行驶供人乘坐或者用于运输货物以及进行特殊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由人力或者畜力驱动,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以及由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和d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