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扣车期限的内容。交通事故扣车期限的内容是什么?交通事故的定义是什么?构成交通事故的要素有哪些?相关部门的规定是什么?边肖整理了交通事故扣车时限的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103010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对现场的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定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查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期限超过期限的,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4433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鉴定。复检、鉴定、评估申请限一次。复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第四十二条.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第七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二)本规定所称“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二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不延长检验期,不申请复检的,扣车最长时间为三十天。延长检验期限的,申请复检,复检和检验期限延长的,扣留车辆的时间最长为八十日。事故的定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过错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应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任何车辆都不能构成交通事故。比如行人在行驶中相互碰撞,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发生在路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交通场所;(3)发生在体育运动中。指车辆行驶或停车时发生的事件。如果车辆完全停止,行人主动与车辆发生碰撞,或者乘客上下车时发生的拥挤、摔倒、人员伤亡等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4)出事了。指碰撞、碾压、刮擦、翻车、撞车、爆炸、火灾等现象之一;(5)情况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该事态是由事故方(加害人)的过错或偶然行为造成的。如果是人不可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损害后果仅指直接损害后果,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是过失或其他意外因素。如果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是故意的,就不属于交通事故。以上“交通拘留期限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