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诉讼的金额是多少?除了提供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相关赔偿外,还需要了解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和诉讼金额,以便有序处理。那么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呢?交通诉讼金额是多少?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能帮到你。一、交通事故诉讼管辖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诉讼原则确定管辖。也就是在出事的法院。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船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到基层法院。3.根据一般管辖原则,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取决于被告。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被告是公民的,以该公民的住所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被追诉时止,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场所,但公民住院治疗的场所除外。第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用的数额因起诉类型而异。1.物业案件:1000到50000的4%收费率,加10元;超过5万到10万的收费标准为3%,加510元;10万以上至20万的收费标准为2%,加1510元;20万以上至50万的收费标准为1.5%,加2510元;50万以上至100万的收费标准为1%,加5010元;10万元以上0.5%的收费率,加10010元。2.申请财产保全:1000元至10万元的1%,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标准为0.5%,加520元。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标准为0.5%;50万元以上的按0.1%的收费标准,另加2000元。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4.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再审后上诉的,不预交案件受理费。5.对于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当事人一审驳回管辖异议的案件,按照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6.原告提出两项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应当按照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案件受理费。7.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每件交纳500元人民币;对于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根据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申请执行的金额或者标的额,如果最终决定是只承认不执行的,扣除500元后,剩余部分返还申请人。8.基层法院第一审的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法院预交。双方提起上诉的,应当预交。数额与一审相同。9.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当事人应当交纳诉讼费用;10.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为外币的案件,应当根据诉讼标的的金额计算应当支付的诉讼费用数额,并按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