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网络上有一个事件引起了广大车主的关注,大家针对这件事也发表了许多看法。这件事是一件事故车定损的事件,当然大家通过不同的角度来热议这件事,今天我们只从事故车和车主的利益层面出发,来看看这台事故车引发矛盾的根源在哪,以方便警示车主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去年的5月份梅女士在成都某4s店,以28.5万的价格提了一辆新车。可是就在提完车的三个月以后,梅女士开车出门在返回的途中,与其他车辆发生严重事故,所幸车内人员并没受伤。不过汽车前部严重事故,而且事故认定为梅女士全责。
第二天,梅女士便将事故车拖车到拖到成都的4s店,做报价维修。在9月22日梅女士通过签字的形式(在《授权书》上签字存在法律效应)授权某4s店对事故车进行拆解报价和维修。起初4s估价事故维修费用大概在10万元左右。注意:授权书上的明确标明“事故车辆一经拆检就无法再进行装配,拆检后不在本公司进行事故维修,需用户付相关拆检费。如已确定维修方案,已订货将无法取消本次维修内容。”根据《授权书》,事故车辆在拆检完成后,由车主决定是否在4S店维修。”
在之后的5月时间内,梅女士去了4s店很多次来询问事故车维修的情况,可4s店一直称汽车正在维修。直到今年的1月29日,梅女士接到4s店电话说“车以修好,可以提车”,结果结账时出现了纰漏,本来是就是走保险维修,结果维修金额超过了定损金额,而且超出部分由梅女士支付!Ps:维修总金额高达330584元,超过汽车售价。
分析:按照流程来说事故车走保险而且是直赔,维修费用应该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看险种),而且保险公司会根据4s店的报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定损,而且这个过程和最终的定损价格,4s店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并确认是否维修,并告知当事人维修项目,价格,维修时长等,而梅女士却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不知道是4s店失职,还是梅女士隐瞒了什么。说完4s店跟梅女士在流程上出现的纰漏,现在说说维修金额的问题,维修费用330584元,总价显示工时85826元,配件244758元,而这台车价值才28.5万元,保险公司的报废依据是什么?“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需要看车辆损失严重程度,如果无法修复,或者修复的费用高于购买新车的费用,一般会报废处理”。很明显维修费用已经高出了新车的价格,按照条款该车应该报废!可是为什么没有提出报废?4s店什么想法?保险公司什么想法?最重要的梅女士其中有过什么想法?当然整件事的纠纷并没有这么简单,我们只是简单谈一下梅女士跟4s店的矛盾,供车主们参考。
提示:车主们在进行事故车维修时,一定要自己亲自盯紧流程及时跟4s店和保险公司沟通交流,以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上述事迹表明梅女士不但是个新手,而且对保险公司的索赔流程一无所知,所以车主们在碰到类似事件时,一定要找有经验的朋友询问,同时自己应该从中学到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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