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项目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并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施新的交强险,交强险责任限额(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为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而家庭使用的6座以下汽车强制保险保费为950元/年。持有旧保单的被保险人在2008年2月1日以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赔付。另外,为了加深大家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理解,我们整理了几个名词解释,供大家参考:1。责任限额是多少?责任限额是指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强制保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在每次保险事故中对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2.死亡赔偿限额是多少?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起保险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医疗费用补偿限额是多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起保险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4.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多少?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起保险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