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老少爷们儿们!今天咱来说说这陕西大巴撞车事故的原因。这事儿可不小,36 人 died,1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533 余万元!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呢?
据调查,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司机王百明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他在事发前已经连续驾车 2 小时 29 分,没有落地休息,而且事发前 38 天里只休息了一个趟次,长期跟车出行导致休息不充分。再加上事发前车速约为 80 公里/小时至 86 公里/小时,高于事发路段限速(大车为 60 公里/小时),超过限定车速 33%至 43%。这可真是太危险了!
除了直接原因,事故的间接原因也不能忽视。事故现场路面视认效果不良,车辆座椅受冲击脱落,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洛阳市人民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等,这些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目前,公安、检察机关已对肇事客车主要承包人聂电周等 28 人立案侦查,有关部门对洛阳市副市长张世敏、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总经理王登科等 32 名地方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可真是咎由自取啊!
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咱可得注意安全啊!开车不疲劳,不超速,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同时,相关部门也得加强监管,确保道路安全,让咱老百姓出行放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