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工伤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已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误工费。或者企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误工费相当于工伤津贴)。或者企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的,由职工或者其亲属偿还交通事故赔偿金。(2)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赔偿金或者伤残生活补助费,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已经领取的,不再发放工伤保险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赔偿金或者伤残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死亡补助费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费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伤残的,除上述两项待遇外,还可按规定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4)工伤职工因交通肇事逃逸或其他原因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2)医院伙食补贴;(3)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领取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月伤残津贴。7)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人员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待遇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无力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2交通事故后工伤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下列赔偿项目:在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膳食;住院伙食补助;工伤治疗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二)住院伙食补贴;(三)在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费;(六)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按月伤残津贴;(七)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丧葬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