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受伤如何赔偿?先用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再用商业险赔付。仍不足的,按责任比例赔偿。如果没有保险,就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法律依据: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动车同时投保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造成交通事故和损害的;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3)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期限是多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期限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权利被侵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同一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个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的抗辩。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同意履行的,不以时效期间届满为抗辩;自愿履行义务的人不得要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自行适用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