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时间交通事故发生后,有的人会选择接受处罚,有的人则会因为害怕赔偿和法律的制裁而经常逃离事故现场,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交通肇事逃逸。接下来,边肖将为您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时间的相关内容。一、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及逃逸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一般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时间标准是指从交通事故发生时起至犯罪嫌疑人或行为人被逮捕、拘留时止的时间。二。交通肇事逃逸赔偿项目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交通肇事逃逸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1)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票据,不确定是否需要二次手术或住院治疗;(2)损失时间:住院期间和出院后自我修养所需的时间。有工作的按工作收入计算,无工作的按国家标准计算;(3)护理费:基本相同;(4)住院伙食补助:住院期间每日30元;(5)营养费用:一般按住院时间长短计算,每天不超过10元;(6)交通费:住院发生的费用;(7)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被鉴定为伤残,这些项目还是需要赔偿的;(8)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如拐杖或轮椅;(9)精神抚慰金:由法院酌情决定。三。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在因当事人逃逸不能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情况下,无论事故当事人实际承担何种责任,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2.如果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逃逸方也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的一方逃脱了。事故发生后,逃逸方被发现存在安全违规或驾驶失误。对方没有过错,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3.如果事故一方逃逸,事故的结果是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应当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