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发生后,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因此,一些肇事者往往选择在事故发生后通过逃逸来逃避责任。那么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呢?让我们来看看边肖带来的最新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相关内容。一、最新交通肇事逃逸认定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无责任,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醉驾、无证驾驶,报案后未尽到现场等待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弃车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为伤者或其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逸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8.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者协商不成支付的补偿费明显不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二。对肇事逃逸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人,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将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记录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备案。交通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从重处罚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三。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1)行为人明知是自己造成的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因素。如果行为人在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下离开现场,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后逃逸”。例如,& lt案例1 & gt:孙谋驾驶二轮摩托车载朋友刘(两人均饮酒过量)超速行驶时,刘从摩托车上摔下,头部着地,造成脑损伤,当场死亡。当时孙某对此一无所知,继续疯狂驾车,直至被发现拦截。本案中,孙虽离开了现场,但其在倒地时主观上并不“知道”刘死亡的交通事故。所以他不应该被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为一般的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而假装不知道,仍应认定为“交通事故后逃逸”。(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和法律追究;实践中,行凶者逃跑的目的多为“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出于其他目的逃跑,比如害怕被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殴打。逃离现场后,这些人通常会接受法律制裁
例如,& lt案例2 & gt:司机宋违规驾车,在某地撞死一群人。正当宋在某地抢救时,于的亲友和当地群众闻讯赶来,用武器殴打宋。宋被迫乘车逃离现场,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本案中,宋的逃逸行为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出于正当目的逃离现场后,一定要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接受法律处理。否则,如果行为人在没有任何消息的情况下逃逸,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这里有争议。有的人认为只限于逃离“事故现场”,但在实践中,大多不局限于“事故现场”,而是与“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一并考虑。总之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