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是怎样的?1.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据:第十四条第六项《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要注意三个要素,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和交通事故。上下班路上,指的是上班和下班回家的路上。如果下班后出去办私事或者见朋友,那是不合格的。我的非主要责任和交通事故是连在一起的。根据交通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情况二:上班时间,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种情况很常见,也最有争议。看起来和第一个差不多,但是鉴别的依据完全不一样。这种情况要注意三个因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交通事故。运输、服务行业、野外工作等行业的工人。经常会涉及到这种工伤。这部分人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往往不固定,随时可能因客户需要而外出工作。因此,工作场所不限于公司(单位)场所。通俗地说,凡是受单位指派外出工作,在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属于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情况三: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的,能否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受害人要第一时间报警,交给交警部门处理。最后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认定工伤。否则错过报警时间,交警部门不会出具行政文书,也就失去了认定工伤的依据。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罪是什么?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罪应当是指通过交通肇事故意造成他人伤害的结果。此时应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重伤、死亡的,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的,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造成他人重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使用暴力或者抢夺驾驶控制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