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祸伤害的诉讼赔偿在路上发生车祸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是轻微的,只会有财产损失。如果情况严重,可能会对人身安全产生危机。如果因为车祸造成他人受伤,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方必须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达成共识,只能通过诉讼来确定赔偿金额。那么什么是车祸伤害的诉讼赔偿呢?以下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车祸伤害的诉讼赔偿车祸伤害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1 .医疗费用(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赔偿义务人对治疗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残疾而继续缺勤,损失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日期的前一天。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时间长短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4.交通费用。运输费用应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当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最好在脸上注明;当事人实际必要的费用,应当根据证据计算支付。5.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当事人的亲属在前往医院就医、转院、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过程中发生的住宿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费用的床位费)6。食品补贴。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如果被害人确实需要去外地治疗,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当予以补偿。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期限。根据相关规定,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2.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从治疗结束开始调解;伤残从伤残之日起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从丧事约定时间结束之日起算;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3.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更换调解参与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或当事人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4.调解期间当事人不参加调解,也不向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调解终止。三。交通事故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损害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诉讼费用由被保险人先行垫付,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虽然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也规定了交通事故引起的诉讼费用属于强制保险责任的免除,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