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罚自首?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应留在现场,积极处理事故,等待交警的到来。但现实中有些人又逃跑了,想了想又去自首了。那么,这样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自首,应该怎么处罚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具体情节予以处理。对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免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但仍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执行处罚。第二十四条发生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符合下列第一项、第二项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第三项、第四项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十元至一百五十元罚款;符合下列第(五)、(六)项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以上责任的;(二)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三)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四)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五)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以下责任的;(六)造成轻微事故并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机动车驾驶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的机动车驾驶人,吊扣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机动车驾驶证。2.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交管部门的规定,认定自首的情形如下:1。逃逸者主动向交管部门或者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如实供述错误事实的;2.逃逸者委托他人或者致电交管部门或者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待处理并如实供述错误事实的;3.逃逸者在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处理。此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故意造成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藏匿或者遗弃在事故现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根据规定,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投案自首的行为也应受到处罚。此时,逃逸行为属于加重情节,但也有自首情节,需要从严量刑。在处罚之前,需要对交通肇事后自首的行为进行认定,而不是只说构成交通肇事后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