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1。受害人伤残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可以按期根据伤残等级分级。第一级按100%计算,第二级按10%递减,以此类推,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50%计算。2.受害人死亡的,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标准的50%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金额。3.造成被害人流产,致使被害人特定纪念物品灭失或者毁损的,应当按照流产的实际费用和特定纪念物品的实际价值,适当计算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损害司法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赔偿应当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侵权人的盈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综合确定。2精神损害赔偿中交通事故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精神损害赔偿中交通事故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是: 《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种方式:3360 (1)造成人身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2)造成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精神抚慰金。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种方式:3360 (1)造成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2)造成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精神抚慰金。第十条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况;(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利润;(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伤残赔偿、死亡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的事实和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