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身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权利。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个人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交通事故中警察应该做什么?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做好以下工作:(1)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内放置夜光或反光锥筒和警示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中断或者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进行现场处置和勘查的,应当按照车辆来事故现场的方向提前组织分流,并放置绕行警示标志,避免交通堵塞。(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三)指挥勘探、救援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救援和勘探的位置,开启警示灯,夜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控制嫌疑人。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务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具备太平间条件的医疗机构。交通警察勘查事故现场,应当做好以下工作:(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发生时的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天气情况。(二)现场固定、提取或者保存证据材料。(三)寻找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