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造成对方骨折如何赔偿?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生活需要增加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交通事故可以在双倍赔偿中造成工伤吗?可以,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害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侵权责任,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替代。劳动者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两种赔偿,两者并不冲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2)医院伙食补贴;(3)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领取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月伤残津贴(7)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遗属因工死亡时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待遇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03010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统筹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因工伤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告知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办理。赔偿权利人主张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