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赔偿时限交通事故赔偿时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伤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受害人应在治疗结束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诉讼时效届满。事故造成身体伤害、残疾或者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另行计算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交通事故赔偿时效受害人应在治疗结束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诉讼时效届满。事故造成身体伤害、残疾或者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资料之日起5日内,核实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