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1。行为责任原则;2、因果关系原则,需要确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相关行为必须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3.通行权原则;4.安全原则,在道路上行驶时合理避让的原则。5.结果责任原则。行为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但间接加重了事故后果,应承担事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出交通警察赶赴现场,首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进行专业检验。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2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办?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审时,要写明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