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结束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鉴定申请表。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残疾和待遇、申请请求、申请人和申请日期。受伤人员必须在治疗结束后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受伤人员在15日内未申请伤残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伤残器具费的权利。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本机构印章。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查鉴定时间;(5)依据和结论意见。如果通过分析得出结论,应该有一个分析和证明的过程。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应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期限多长?应该在二十天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明知或者应知机动车存在缺陷,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