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逃逸后的处罚有哪些?行为人违法驾驶,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此时行为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驾车逃逸,但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情节,行为人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时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拘留不超过十五日。2交通事故后自首的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