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近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很高。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起诉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交通事故的诉讼费是多少?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来出?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小编解答你的疑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收费1。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用标准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涉及赔偿,应当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计算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给付财物: (一)未超过一万元的,每件给付五十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2。5%支付;(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1。5%支付;(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为0。9%来支付;(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0。8%来支付;(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7%来支付;(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0。6%来支付;(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0。5%来支付。2.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用由谁支付,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当事人在诉讼标的中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