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及确定主体的一般原则。根据民法“权利义务一致”、“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并针对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特点,确定当事人通常认为应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一是运营控制;第二,经营利益的归属。所谓运营支配,是指能够支配和管理机动车的运营;所谓经营利益,一般仅限于经营机动车所产生的利益。依据机动车运行控制权和运行利益归属确定责任主体是基本原则。但在审判实践中,责任主体的确定应以操作支配为基础,因为支配足以决定一切。应该是直接诉讼的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如何认定酒驾逃逸并收集相关物证、证人证言等。来证明是酒驾。酒驾逃逸后,如果没有证据,酒驾不予认定,但逃逸的处罚不会低于酒驾。醉酒驾车逃逸,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应处以拘役和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负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六个月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