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只有找到合适的法院,法院才会受理。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有什么规定?交通事故诉讼如何选择合适的法院?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小编解答你的疑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1。因车祸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号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即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2.提示:交通事故案件有几个被告时,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侵权地点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述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具有管辖权。3.提示: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二、交通事故诉讼如何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法院对于任何案件都会有一个管辖问题,也就是说有些案件有些法院可以受理,有些案件有些法院不能受理。能不能接受是法律规定的。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性地选择“有利”的法院起诉。一般有两类法院可以受理交通事故索赔:一类是事故发生地法院,一类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法庭之所以有好有坏,更多的是着眼于法庭的经济水平,而不是哪个法庭审判会更公正。这是因为交通事故的几个赔偿项目和标准都是参考法院起诉地的经济水平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