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理?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听说有人在交通事故后逃逸。这种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恶劣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来看看边肖带来的《如何应对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内容。1.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如何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33601。对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不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逃逸的,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核发。2.交通肇事逃逸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第一百零一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二条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由逃逸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103010第十三条对肇事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按照规定,保险公司要在次年增加逃逸车辆的保费。三。交通事故中自首的认定。在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行为人在案发后没有逃逸,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行为,不认为是自首情节缺乏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适用于所有犯罪的人。中国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下的一切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分子,对交通肇事案件中的犯罪分子也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存在不适用于交通事故案件或适用例外的特殊规定。符合自首条件的交通肇事犯罪人,如果不被认定为自首,侵犯了犯罪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因此,依法将符合自首条件的交通肇事人认定为自首,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正确适用法律的必然要求。2.《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规定“肇事者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是所有交通肇事者的义务,但在交通事故中,大部分不构成犯罪。103010规定的自首,是对所有犯罪分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交通肇事罪虽然是交通肇事的结果,但前者不一定是后者的必然。在交通肇事罪中,并不是所有的都能构成犯罪,部分后果轻微的可以按一般交通肇事罪处理。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人,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法定告知义务的约束。该义务不属于刑法规定的自首情节,可以不考虑自首。这种告知义务是针对一般交通事故的。只要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处理,也是一种社会公德的体现。如果交通肇事人没有
不得将行政处罚程序与刑事程序混为一谈,以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定交通肇事案件中行为人自首的认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条件的适用。3.正确认定交通肇事行为人没有逃逸、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情形,防止犯罪分子被剥夺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权利,是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罚行为人的具体体现。正确认定自首情节符合刑法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防止了法官意志的任意性,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