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罪的既遂如何处罚?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什么是犯罪既遂?一般在理论和判断上有三种观点,一是结果说,二是目的说,三是构成要件说。那么,犯罪既遂应该如何认定和处罚呢?相信大家都想知道,那么就带着这些疑问,看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罪既遂如何处罚的细节吧。一、如何处罚交通肇事罪的既遂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实际上是特定故意犯罪的既遂形态。因此,对于故意犯罪的既遂,应当按照刑法分则规定的刑罚标准直接处罚。二。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什么是犯罪既遂?理论上和判断上一般有三种观点。第一,结果说是故意犯罪并造成法定犯罪结果时的停止形态。二是目的论,主张犯罪的既遂是在犯罪行为是故意实施的情况下,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达到时的停止形态。第三,犯罪构成要件说,主张犯罪既遂是故意犯,具有具体犯罪的所有构成要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根据构成要件,只要犯罪行为具备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使没有具体的犯罪结果或者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没有达到,也构成犯罪既遂。比如在破坏交通工具罪中,行为人破坏的是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这些交通工具倾覆、毁坏。这些是犯罪的基本要素。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足以使这些车辆倾覆或者毁坏的真实的、危险的毁坏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倾覆或者毁坏车辆的实际结果,仍然应当以毁坏车辆罪的既遂论处。三。犯罪既遂的形式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各种直接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规定,犯罪既遂有四种形式:1。结果犯。犯罪既遂的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完成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还要求犯罪行为实际上造成了法律上的危害结果。所谓法定危害结果,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的、有形的、可测量的损害结果。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都是结果犯。2.危险的罪犯。危险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完成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社会后果的危险状态,但不要求犯罪行为实际上已经造成某种危害后果。总的来说,我国刑法第114、115条规定的放火罪,爆炸、投毒、断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完整罪,第119条规定的破坏交通工具、设施罪,都属于危险犯。3.行为犯,行为犯既遂时,要求行为人完成法定的犯罪行为。只要行为人完成了法定的犯罪行为,即使犯罪行为没有实际造成危害结果,甚至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实际危险,也构成犯罪既遂。一般来说,实施行为犯所要求的犯罪需要一定的时间,达到一定的程度。完成这段时间并达到一定程度就是犯罪既遂。比如脱逃罪,如果脱逃罪的行为达到了使行为人摆脱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实际控制的状态和程度,就是脱逃罪的既遂。4.行为犯罪者。犯罪既遂不要求有实际的危害结果
我国刑法规定的典型行为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这一特点决定了行为犯的行为人从开始实施犯罪起就构成了既遂,行为犯不存在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