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是什么?根据《交通事故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如下:1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及时报警,警察到达现场调查。当事人主观上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违法责任;2.交警到达现场后,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行为人逃逸被交警查获的,公安机关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当事人不服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或者在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后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重新鉴定。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以维持原决定或者责令重新调查确认,由原办案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出具证明。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将调解结果记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写明相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送给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潜逃、藏匿的,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方有第一款第二种情形的,不予减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负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潜逃、藏匿的,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方有第一款第二种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