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20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是指交通事故中加害人给予受害人的赔偿中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二。相关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支付“受害人因伤致残或者死亡”栏内的项目外,还应当支付“一般伤害”栏内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2.受害人因伤致残、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3.申请人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被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4.赔偿权利人超过固定护理期、辅助器具费支付期或者残疾赔偿金支付期继续支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义务人继续支付相关费用五年至十年。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系数应当根据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损害的赔偿责任程度确定。第五十三条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第: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五)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放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也会对受害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事故受害人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相应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补贴。在计算赔偿费用时,也会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确定。2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和生活
5.食品补贴。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6.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用品所支付的费用。7.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结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计算。8.残疾辅助器具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9.丧葬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额计算。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伤残程度,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计算。11.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等全部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生活需要增加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对被害人亲属的丧葬费,除按抢救待遇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