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潮州缴纳车船税有哪些常见问题?首先,部分车辆是月底购买的。应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车辆税怎么计算缴纳?答案:缴纳车船税的义务发生在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经营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当月为准。例如,如果车辆的发票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车辆登记日期为2013年1月5日,则该车辆的纳税义务将发生在2012年12月。购置新的车船,从纳税义务发生的月份起,按月计算购置年度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应纳税月份的12倍。车船税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缴纳。例1:纳税人于2012年12月28日购买1.6升汽车一辆,并于当日取得开具的发票。2012年,该车应缴纳车船税30元。(360121),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支付。逾期不缴纳的,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例2:纳税人于2012年2月10日购买1.0升排气量汽车一辆,并于当日取得发票。该车登记日期为2012年3月5日,该车纳税义务发生在2012年2月。2012年的车船税应该是165元(1801211)。二、在我市注册的车辆在异地购买交强险时,保险公司征收车船税后是否还需要在我市缴纳车船税?答案: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车辆非注册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并能提供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注册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所以,如果车辆已经在异地足额缴纳了车船税,就不需要在我市缴纳了。三、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已缴纳车船税进行转让的,如何处理?回答:同一纳税年度内,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转让或者过户的,不纳税或者不退税。4.完税车船被盗、报废、丢失如何处理?回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纳税的车船被盗、报废或者灭失的,纳税人可以自被盗、报废或者灭失的月份起至年度终了,持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被盗、被抢车辆、船舶被追回的,纳税人自公安机关出具有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2潮州市车辆报废补贴申请材料和流程是什么?潮州市车辆报废补贴申请材料和流程是怎样的?申请:1。《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四份)可通过http://bfqc.scjss.mofcom.gov.cn/下载(旧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文件下载”栏);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一式三份);3.报废车辆的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4.更新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货后退回,复印件留存);5.《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6.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7.与车主同名的个人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存折(储蓄卡)或单位开户证明复印件(汽车为个人的,提供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如果车是单位的,提供单位开户证明复印件)。申请流程:1。区(县)商务委负责接收车主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审核车辆信息,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送区(县)财政局。2.区(县)财政局核实车辆信息无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