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去咨询
袁智斌
奔驰
好评
4.0
服务客户
4782
从业时长
7.91年
获得奔驰诊断大师证书,新能源诊断大师证书,高压电新能源资格证书
1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先来看看边肖带来的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1.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类:1。运输人员:运输人员不仅包括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员,还包括所有直接从事运输业务和保证运输的人员。包括:(1)交通设备操作人员,如扳道工、道路巡逻员和交通警卫;(二)船长、引航员、领航员、调度员等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者和指挥者;(3)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督员、交通警察等。其职责与交通运输直接相关,不正确履行职责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2.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驾驶人违章驾驶,在运输中发生严重事故,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此外,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机动车承包人教唆或者强迫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机动车承包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2)犯罪的客体。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罪。(3)犯罪的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失和过于自信。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人们可能故意违反规章制度,如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但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却因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被遇见但轻信,本可避免,造成严重后果的。(四)犯罪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是在交通活动中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判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因此,我们仍然用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来说明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三。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认定的?(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犯罪行为,是否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然有违法行为,但是没有因果关系,比如事故是由于受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的,或者是自然因素造成的,比如山体滑坡、地裂缝、暴雨、洪水等。就不应该以此罪论处。当然,事故的发生也不排除可能有很多原因或者其他的介入因素。在这里,我们应该仔细分析交通事故中干预行为的原因和作用。只有认定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才能以本罪论处;否则不应以本罪论处,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在高速超车后,肇事者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过马路,然后打方向盘试图避让行人。但由于车速过快,该车撞上了人行道,并重伤他人。此时行人过马路作为介入因素只是本案的条件,事故的真正原因是违章超速。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构成本罪。(2)本罪与过失毁坏交通工具、设施罪的界限。交通肇事罪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设施罪都是由于主观上的过失;客观上造成了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是,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该严格划定它们之间的界限。两者的主要区别有:(1)前者主要从事运输。非运输人员虽然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但也必须操作运输工具、设备,这与运输人员是不同的,只是他们不具有运输人员的身份;后者的主语是一般主语。(2)前者发生在运输活动过程中,因运输活动过程中违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后者的发生与运输活动无关,但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运输活动之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粗心、大意、大意造成的。(3)无论是本罪还是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交通工具罪的界限,都会导致重伤、死亡,但交通肇事罪中的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交通工具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四)本罪与驾车撞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是主观过失;驾车撞人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具有故意。第二,客观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客观上要求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必须造成法律上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界限 二是客观方面造成严重后果的内容略有不同。第三,犯罪主体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航空人员,包括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铁路安全事故罪的主体必须是铁路职工。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相关问答
更多案例
遮阳板的主要构成件有哪些
罗昊林
维修技师
三菱 奥迪
轻微交通交通刮蹭要不要去走保险,多大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最好去报保险。
范永新
维修技师
起亚 五菱
肇事车主提车时,为何要交车损打价费
刘志宏
维修技师
马自达
趁人不注意把车藏起来构成犯罪吗
吉虎
维修技师
更多问答
关注
袁智斌
奔驰
好评
4.0
服务客户
4782
从业时长
7.91年
有问必答
回复及时
已解决问题
技术高超
有耐心
经验丰富
首页
新能源知识
行车技巧
用车保养
技师课堂
©2022 汽车大师 京ICP备1401
网信算备11010809155220124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