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必然要赔偿或追究,这是我国法律的硬性规定。也是一个道理,随着法制化的进程,法制观念在我们的潜意识中不断加深。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侵权的相关赔偿标准和项目规定,并不是什么都可以随意赔偿或者补偿。那么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有一些小编来解答交通事故赔偿及其相关问题。一、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医疗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对于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了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残疾而继续缺勤,损失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残疾受害人的护理等级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配置情况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为就医或者转院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运输费用应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当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看病、转诊、购买费用、购买辅助器具、参加葬礼)住宿费用,如异地就医、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残疾或死亡亲属交通事故处理、殡葬事务等。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伙食补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如果被害人确实需要去外地治疗,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当予以补偿。住院津贴=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t
伤残鉴定是根据治疗终止后,当事人康复后的身体状况。2.伤残鉴定等级主要以交警指定的鉴定医院的检查报告为依据。恢复后的情况你也没说,不好给你建议。辅助器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合理的应对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周期应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丧葬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额计算。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是根据被抚养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赡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赡养人有几个的,每年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适用侵权责任法。被害人有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纳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所以这部分被赡养人生活费不单独计算。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精神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被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让和继承。但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支付货币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侵权责任法》号的通知》(沪高院〔2005〕21号),如何正确把握赔偿范围,是相关赔偿责任成立后侵权赔偿的司法难点之一。我们认为,可以主张赔偿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根据现有法律规范、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适用全额赔偿原则,即根据损失范围合理规定赔偿范围,并考虑当事人提出的损失是否已经实际发生且必须合理。如果当事人要求赔偿处理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如果费用已经实际发生且必须合理,可以支持。二。交通肇事罪如何赔偿?交通事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进行民事赔偿。《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十九条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向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伤残赔偿金按照受害人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自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1.伤残赔偿性质的认定。残疾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是一个很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认定伤残赔偿的性质是指对因伤残造成收入减少或失去生活来源的财产损害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国家赔偿法》对伤残赔偿性质的认定。2.确定丧失工作能力程度的标准。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造成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自理障碍可分为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很多。不同的主管部门对不同的人制定了不同的残疾认定标准。公安部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一般应适用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鉴定。伤残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公式:(1)伤残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减10%,以此类推)x申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2)伤残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10%,以此类推)x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每增加一个年龄x(20年);(3)伤残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10%,以此类推)x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当然,如果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的因伤残导致受害人实际收入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其就业的,可以根据规定相应调整伤残赔偿金。(二)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标准。过去对被赡养人生活费的补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是每月几十元,后者其实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每月只有两三百元。03010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为标准,也体现了赔偿与损害的一致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同时规定,被抚养人未满18周岁为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算5年。这也不同于《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至16周岁的计算。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三)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区分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根据exa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进行计算
户籍在各镇所在居委会、村,未建但已列入城市规划区的村,视为城镇居民。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有证据证明其交通事故发生时一年的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地在镇所在居委会或村,未建但已列入城市规划区的村,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也按城镇居民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只有这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体现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有特殊情况,很难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所以会高一点或者低一点,按城镇居民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