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处罚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是一个屡见不鲜的事情。开车撞人,撞人逃逸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有时候不是一个人的错,还有同伙。你知道怎么处罚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吗?让我们看看如何惩罚边肖带来的交通事故的共犯。一、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行为人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1.我国现行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和共同过失犯罪中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定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该条款揭示了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三个要件: (一)二人以上必须是二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单位;(2)共同犯罪行为,从犯罪的客观要件看,所有共同犯罪人都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共同犯罪故意。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说,要构成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所有共同犯罪人对其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的危害后果是明知的,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同时,虽然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在国外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在国内也有不同意见,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仍规定“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其罪行处罚。”这就明确将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犯罪排除在共同犯罪之外。因为共同犯罪的特点是两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自己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所以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而且在共同过失犯罪中,没有主犯、从犯、教唆犯之分,只有过失责任的区别。因此,不必以共同犯罪处理,只按各人的过失承担刑事责任。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布、11月21日生效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同等责任的事故;(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机动车无号牌或者报废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犯罪者只是违反了
三。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03010规定: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六)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