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肇事逃逸的危害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往往因害怕赔偿和法律制裁而逃离事故现场。这种情况被称为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那么肇事逃逸交通的危害有哪些呢?让我们来看看边肖带来的与交通事故和逃逸有关的危害。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危险的隔离状态。因为这种状态是由行为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行为人有法律义务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肇事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所以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责任还是刑事责任,都比不逃逸严重得多。第一,行政责任。103010第101条第2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个规定是对交通肇事逃逸者的行政处分。他们会被吊销驾照,终身拿不到,不考虑他们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其次,民事责任。103010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由逃逸的一方承担,但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的“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这种责任定义为过错推定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被破坏,交管部门难以认定事故责任。第一,假设当事人有过错,对事故负全责。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这也增加了逃逸方的举证责任。第三,刑事责任。103010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于加重犯,刑法规定了较重的刑期。需要提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六条“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帮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法律规定的是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无责任,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醉驾、无证驾驶,报案后未尽到现场等待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弃车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给伤者或其家属留下虚假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逸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8.协商不成或者协商不成支付的补偿费明显不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3.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犯罪行为
如果行为人在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下离开现场,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后逃逸”,只能认定为一般的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作者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而假装不知道,仍应认定为“交通事故后逃逸”。(3)逃逸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重要因素。实践中,施暴者逃跑的目的多为“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出于其他目的逃跑,比如害怕被受害者亲友及其他围观者殴打。这些人逃离现场后,往往很快通过向领导汇报或报警接受法律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所以在认定的时候就要加以区分,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准确适用,才能保证不出现冤假错案。当然,行为人出于正当目的逃离现场后,必须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接受法律处理。否则,如果行为人在没有任何消息的情况下逃逸,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4)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不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不仅仅指当场逃逸,还包括肇事后逃逸。关键是看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社会危害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虽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但因畏罪而逃逸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