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交通肇事罪逃逸的处罚
陈凯楠
奔驰
好评
4.5
服务客户
6076
从业时长
8.89年
技师陈凯楠,专业等级专家技师,从业时间8.89年,累计服务用户6076,好评率4.5,我擅长维修奔驰
1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处罚没有人愿意看到交通事故的发生。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一些车主可能会害怕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选择逃逸。我国交通肇事逃逸是有相关处罚的。让我们来看看边肖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处罚的相关内容。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个规定是对交通肇事逃逸者的行政处分。他们会被吊销驾照,终身拿不到,不考虑他们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逃逸的一方负全责,但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的“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这种责任定义为过错责任推定。事故现场因当事人逃逸而被破坏,导致交管部门难以认定事故责任。第一,推定当事人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这也加重了逃逸者的举证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交通事故的认定规定如下: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当事人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第十八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一方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实施违法行为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双方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其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同等作用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以上三方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按照其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划分责任。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性质“罪后表现说”,认为两者是相互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特殊情况下重伤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发生的进一步后果可能抱有希望或放任,但这种心态与进一步行为无关,因此不具有独立意义。换句话说,逃避的本质是行为人。“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应当数罪并罚或者作为吸收犯处理;根据不同情况论,交通肇事人犯罪后逃逸,结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如果是在过失控制下实施的,就不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自由主义的刻意支配下进行的,则是独立的犯罪行为。
继续阅读
小程序阅读全文更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