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致残需要支付精神抚慰金吗?1.交通事故致残要不要赔偿精神抚慰金?如果是交通事故致残,可以寻求精神慰藉。可同时获得的其他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根据不同的考核等级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二。车祸一般赔偿标准1。医疗费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后,为进行医学检查、治疗和康复训练所必须支付的费用。103010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器官恢复训练必要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实际发生后,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或者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103010对医疗费用等具体损失采取差别补偿原则,即实际支付多少。后续治疗费用实行标准化补偿标准。后续治疗费用是指“对具有固定体征、残留功能障碍或治疗后尚未恢复的损伤进行二次治疗的费用”。固定赔偿不考虑特定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异,而是基于损害赔偿的社会适当性和社会正义的损害赔偿固定标准原则。2.误工费的补偿标准误工费是指因不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从受伤到完全恢复(即误工)期间所损失或减少的工作和劳动收入的补偿费用。103010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受伤和残疾继续失去工作,损失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到固定残疾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考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003010按实际差额赔偿实际费用和误工费。原《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有固定收入一方的误工费损失最高不能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国有行业平均收入计算。003010没有为损失的时间设置最大限度。关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有两点: (1)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证明;(2)受害人必须实际减少其固定收入。被害人的雇主在被害后未能扣留或扣缴其全部收入的,其误工费不应补偿或少付。3.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费用。03010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规定计算误工费;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用护理人员,我
对残疾受害者的护理水平应根据他们对护理的依赖程度和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来确定。受害人实际护理期超过法院确定的护理期,受害人向法院提起继续支付护理费用的诉讼,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支付5-10年的护理费用。如果被害人实际护理期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赔偿义务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护理费用,多支出的护理费用是否应当返还?我们认为,判决确定的护理期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受害人根据法院判决一次性获得护理费。对于多出来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没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索要。4.交通费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为就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103010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伴人员就医或者转院的实际费用计算。一般按照侵权行为发生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普通公交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或出租车,但受害人要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要以官方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和频率一致。如果没有,则从赔偿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金额。5.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住院期间或死亡受害人生前需要补助的费用。103010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定。被害人确需前往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治疗的,应当赔偿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住宿费用。住院补贴,补贴对象是“住院”的“受害者”。如果受害者没有住院,就没有这种赔偿。6.营养费补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在受损后发生代谢变化,无法通过日常饮食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需求时,为从其他食物中获取营养而支付的费用。103010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残疾程度,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时,可以向事故发生方要求相应的赔偿,包括受害人的精神抚慰金。但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并没有固定的制度,只要数额合理即可。如果不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充分协商决定。2交通事故中如何确定误工费1。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确定?交通损失时间的确定方法如下:3360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者在家休养,但未确定伤残的,损失时间以病历或者住院小结载明的休养时间为准,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休养结束之日止。2.受害人因伤住院且伤残的,误工费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伤残前一日止。2.交通事故损失时间的计算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首先,受害人要想证明自己有固定收入,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明。比如他必须有劳动合同、工卡、领取工资的工资条、银行对账单等证据。其次,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他的雇主不会扣留或扣发他的全部收入,他的损失时间也不应得到补偿或赔偿
3.被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用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4.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也不能证明自己从事的行业,可以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3.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如何确定?丧失工作的固定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是,受害人因伤害继续丧失工作能力的,丧失工作能力的时间可以计算到伤残认定的前一日。所以误工费的计算可以分为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者在家休养,但未确定伤残的,误工费以病历或者住院小结载明的休养时间为准,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休养结束之日止。2.受害人因伤住院且伤残的,误工费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伤残前一日止。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需要对受害方进行相应的赔偿,误工费就是其中之一。误工费的补偿与误工费直接相关,因此确定误工费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尤为重要。除了误工费,其他要赔偿的金额都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