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个人出行工具,因其低廉的售价与极其方便的使用特性在短时间内就遍布全国各地,无论是在田间地头还是高楼大厦你都能看到电动车穿梭的身影,它的出现极大的满足了国人的出行需求,对老百姓生活品质的提升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电动车在提升百姓出行便利性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因为对电动车的缺乏管制,导致了很多电动车的驾驶者对交通法规的熟视无睹,闯红灯、逆行等违法驾驶行为也是屡见不鲜。仅2015年一年当中,由驾驶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就多大3.1万起,死亡人数高达113人,受伤2.1万人。称它为“马路杀手”实在不为过。
也正因如此,全国各地针对违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禁止上路的呼声越来越高,如何有效杜绝电动车继续破坏交通秩序,危害交通环境也成为了广大网友的热议话题。尤其是针对那些本就不合规的电动车种类,如电三轮、老年代步车等,其危险程度相比传统电动车更是有过之无不及。
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工商局终于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自2018年7月1日起,违规电动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勒令其停止销售则是治理环节的第一步,从根上杜绝了其继续发展的可能。
这项规定总体来看是件好事,但对于有电动车使用、购买需求的朋友们来说可就不太妙了,以后电动车都买不到了该怎么办?其实不是这样的,被勒令停售的电动车仅包含不和生产标准的产品而已。而那些合规合标的电动车依然可以购买得到。
具体的电动车规格标准,在5月17日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定》中也给出了明确的标准。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行驶能力,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公斤,电池功率不得超过400W,电池电压不饿超过48V。
新标准的制定与违规电动车的禁售总的来说是件好事,这一方面杜绝了脱离定义上的“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另一方面对电动车行业的系统化整治也有利于电动车产品品质的进一步提升与质量的保证。不过禁售仅是电动车治理的第一环,如果下一部将禁止违规电动车上路的话,各位还能接受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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