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调解程序交通事故往往涉及赔偿。如果此时双方都愿意协商,那么交警部门可以申请调解损害赔偿。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交警部门的调解赔偿并不是交通事故双方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只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否同意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不仅当事人容易接受,而且在履行调解协议时也比较顺畅。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一定要去吗?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有关组织的主持下,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纠纷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通过教育和说服,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涉及交通事故调解的,必须有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到场,除非调解前一方当事人已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代表到场处理。任何一方无故不到场,交警不调解或者交警另约。当事人不在场的,原则上不能进行调解,但双方已电话约定并事先约定的,可以直接签订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一是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在调解时间前3天通知当事人。第二,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应纳入调解笔录。第三,调解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日。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保存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结论后十日内书面申请。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实施交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