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四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行为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潜逃、藏匿的,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方有第一款第二种情形的,不予减轻。2农村道路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的责任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包括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发生过程、证据、原因分析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五类,即全责、无责、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