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索赔的期限是多少天。如果对交通事故赔偿有争议,可以提起调解或民事诉讼,但有明确的时限。下面详细描述一下交通事故理赔期是多少天。一、交通事故理赔时效多长?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权利被侵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一百九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损害明显的,从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当时未发现伤情,经检查诊断能证明是侵权所致的,从确诊伤情之日起计算。(原第168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调解从丧事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伤残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期限为十日。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结论,发送各方当事人。交通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2.交通事故理赔有效期多长?1.与个人无关的损失。交通事故索赔的有效期,如车辆损失、车辆货物损失等。应该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2.明显的人身伤害损失。交通事故理赔有效期,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应为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但一年内未结束治疗或一年内未修复残疾的,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从终止治疗或伤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尚在治疗中尚未伤残的,应当属于《民法通则》139条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3.交通事故理赔有效期内的隐性伤害损失,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引起的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从隐患伤情被诊断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之日起计算一年。4.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自收到调解结论之日起,根据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本人一年,其他二年
通过上述小编对交通事故理赔期是多少天的介绍,可以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理赔期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我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张我们的权利,并在期限内行使这些权利。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