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时注意以下事项:(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以外的附加条件;(3)投保机动车辆上应放置保险标志。(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安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原因增加危险程度的。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更正手续。(5)强制保险合同到期时,投保人应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