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意怎么办?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在撰写复核申请时,必须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当的错误,并持有相关证据,争取复核机关认可其意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当事人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查限于一次。2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拿到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书中对事故责任的划分,结合我们自身的情况,可以将事故的对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如果对方仍不配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