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证如何扣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不满12分且已缴纳罚款的,记分清零;如果分数未达到12分,但仍有罚款未交,分数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一个分值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四)挪用、出借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号牌、驾驶证或者使用无效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六)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跨越中央分隔带转弯的;(八)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停车的;(九)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设置警示标志的。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者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车辆,造成交通严重拥堵的;(二)逆向行驶的;(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四)驾车穿越和超越警车护卫队的;(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的;(六)驾驶车辆下陡坡时,在空挡熄火滑行;(七)铁路道口不按照规定行驶或者停车的;(八)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的;(九)在高速公路上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十)在高速公路上,车上货物超过核定重量30%的;(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照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十二)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照明装置等部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十三)携带危险品在高速公路上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规定行驶的。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行的;(二)违反交通信号;(三)遇有交通堵塞,强行进入交叉路口的;(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照明装置等部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七)不给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让路;(八)在禁行时间、道路上行驶的;(九)临时停车或者违反停车规定停车的;(十)未按规定掉头的;(十一)驾驶噪声和有害气体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十二)不按规定使用扬声器或者扬声器音量超过标准的;(十三)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不足20%的;(十四)船上货物超过核定重量30%以上的;(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车辆上的货物超过核定重量不足30%的;(十六)违反其他高速公路载人规定的;(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批准或者不按规定行驶的;(十八)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二十公里的;(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车距的;(二十)正常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的;(二十二)在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照规定行驶的;(二十三)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4.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一)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二)违反规定速度行驶的;(三)船上货物超过核定重量不足30%的;(四)驾驶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五)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前方有车等待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的;(六)在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驶或者停车的;(七)在同一车道内,不按照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八)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九)未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和雾灯的;(十)通过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停车、减速或者避让行人的;(十一)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十二)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十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十四)未按照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检验号牌或者移动号牌的;(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骑行,压车道边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十六)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上牵引故障车或者事故车的;(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5.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倒车的;(二)实习期间,驾驶人未能驾驶大型公共汽车、电车、起重机或者拖车的;(三)不按规定牵引挂车或者牵引车的;(四)未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五)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六)驾驶、骑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的;(七)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者驾驶两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未满十二周岁儿童的;(八)驾驶未关好车门和车厢的;(九)驾驶时吸烟、饮食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十)在未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一)微型客车行驶时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的;(十二)其他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6.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但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并对违法行为记分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加分: (一)造成重大事故并负次要责任的,加记3分;(二)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额外加2分;(三)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