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管部门贴出的违法停车后果法律分析:不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金额,最高罚1倍。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不满12分且已缴纳罚款的,记分清零;分数虽未达到12分,但仍有未缴纳的罚款,该分数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温馨提示: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电子警察录像等。),只要交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作出了裁决,驾驶人就应当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在15日内缴纳罚款,否则逾期将加处罚款,同时可能将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不含)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违法行为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03010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以下简称记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的,清零记分,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少于12分,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零;分数虽未达到12分,但仍有未缴纳的罚款,该分数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参加考试外,还应当参加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清零记分,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参加驾驶技能考试的,应当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驾驶考试。03010第九十三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牵引不当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何处罚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分析: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一次记6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时速低于20%的,一次记3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1]:(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和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十)连续驾驶中型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第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2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的;(四)驾驶中型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五)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50%以下的;(六)驾驶载货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九)在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不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十)驾驶机动车携带不可分解的超限物品,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不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不悬挂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隐瞒或者欺骗更换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除中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