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逃逸新京报晚报讯(记者安龙通讯员齐琦)19日上午,市交管局公布了第七批10名被终身禁驾的驾驶人。被终身禁驾的10名司机中,年龄最小的只有21岁,另一名司机驾龄不到一个月。据记者交管部门了解,这些司机都是2008年、2009年侦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构成犯罪的人。这些人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北京市交管部门对北京市6个批次193名驾驶员终身禁驾。在本市持有驾驶证的10名司机中,年龄最大的48岁,35岁以下的有8名。其中最短驾龄1个月,最长驾龄13年,7人驾龄不足5年。今年1月25日,刚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的司机郑德才在大兴区慈大路撞死一名骑车人后逃逸,被抓获,并被完全取消驾驶资格。记者同时了解到,近年来,致命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率从2006年的81.7%上升到2008年的90.7%。截至今年11月,破案率保持在90%以上。太平洋网2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如何赔偿逃逸属于逃避责任,保险公司不会赔付。提醒大家,除逃逸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有未按规定验证的驾驶证,或者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驾驶证丢失、损毁、过期或者被依法扣留、记分达到12分时,驾驶人仍在驾驶机动车的;(三)在无教练指导下学习驾驶的;(四)实习期内驾驶装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五)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6)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驾驶;(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8)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驾驶或者遗弃被保险车辆,未依法采取措施逃离事故现场,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九)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形。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