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鉴定复议期限是多少?法律解析: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查限于一次。103010第七十二条规定: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议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2出了车祸怎么办?法律解析:车祸是指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如需变更场地,应注明变更前的场地位置。第二个层次,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当事人对事实及其原因无争议的,双方可以自行处理,也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请求其协助。第三级,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双方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