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车辆过户时,被保险人是否享受保险待遇?车辆办理过户保险时,受让人是否享受保险待遇?财产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不得向保险人索赔。下面具体案例简单分析一下。在财产保险中,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经常被转让。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标的的受让人继承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案例一:“李某、董某与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2011)郑敏司终字第1793号)中,涉案货车登记所有人为李某,李某将本案车辆协议转让给董某,但董某仍以李某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保险,后发生保险事故。一审法院认为,保险事故发生时,李某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李某不能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金,故不支持李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保险金的诉讼请求。董作为承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国内道路货物运输险。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有权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二审法院支持一审法院的这一观点。案例二:“伦某与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2011)山民初字第3582号)中,伦某购买了李某的轿车,在该车产权过户前,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劝说伦某以当地村委会为被保险人,为该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办理保险过户手续为由拒绝理赔。法院认为,村委会既不是该车的实际所有人,也没有该车的保险利益。从随后的汽车过户情况证实,本案保险合同的实际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为原告伦某。本案签订保险合同时,伦某有保险利益,但将被保险人列为村委会是保险公司的错误。事故发生时,伦某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登记证明,故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自始至终都是伦某,无需办理保险转移手续。2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会怎么样?我们知道商铺和个人住宅都有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是有限的。商店的使用权是40年。那么,商铺使用权40年到期后该怎么办?今天,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您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40年是指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权是40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不续期,国家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房屋。可以去相关部门办理续费,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续租之后,房子还是你自己的。1土地使用年限最长为70年。市国土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号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以下用途确定:住宅用地(即商品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即工厂和工业区):国家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公有土地
据悉,《民法典》颁布前,根据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按照以前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续期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民法典》颁布后,虽然规定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续期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标准和方式。尤其是07年3月《(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与草案相比,《征求意见稿》将“免费自动续期”改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但对于如何扩权,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购房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缴纳多少,目前仍无明确说法。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可能性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