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主次责任双方各自算出自己所有的损失(医疗费用只是其中一项),然后自己赔付,按照37%赔偿对方。责任方承担70%(含保险公司索赔金额)。比如,甲方损失4000元;乙方损失6000元。甲方的主要责任。然后:甲方自付2800元,补偿乙方4200元。乙方承担1800元,赔偿甲方1200元。总而言之:甲方需要支付乙方3000元净额,其余费用自理。在强制保险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对方的证件,保险对各自被保险人索赔后,剩余余额按上述方法计算赔偿。这个怎么操作,要在善后协商中敲定,并写入协议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治疗康复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比例责任划分,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大家都已经建立了约定,并反复使用,这是一种普遍的做法。我们今天仍然可以感觉到这个公约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确定责任比例是可能的,从55%到90%不等。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判决仍以70%和30%确定主次责任比例。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接到协查通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安排拦截或者协查。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扣留,依法传唤与协查报告一致的肇事逃逸人或者嫌疑人,并及时通报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出交通警察处理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