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限是多久?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2.一般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33日内提出;3.需要复检鉴定的,应当在58日内提出;4、重大、复杂事故,73天内作出;如有复验、鉴定,将在98天内作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2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多长时间?交通警察离开现场后,应当确定并记录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机动车类型和车牌号、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位置等。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并依照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绝离开现场,被迫离开。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办理。交通警察撤离现场后,应当对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车辆类型和车牌号、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位置等进行辨认和记录。根据现场固定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依照本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