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大交通案件频繁发生,国家对交通相关法律越来越重视。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大家熟悉的交通肇事罪呢?让我们来看看边肖提出的交通肇事罪的主要内容。1.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即每一个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部门工作的所有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等交通工具的驾驶员,而应理解为直接从事运输业务和保障运输的所有人员以及非运输人员。具体来说,运输人员包括以下四种从事运输的人员:(1)运输工具的驾驶员,如火车、汽车、电车的驾驶员;(2)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如扳道工、道路巡逻人员和道口看守人员;(三)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者和指挥者;(4)运输。他们的职责与交通运输直接相关,一旦不正确履行职责,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违章指挥的非运输者,如违章驾驶的驾驶员,在运输中发生严重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因过失致人死亡、受伤、损坏汽车,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罪数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运输人员实施交通肇事罪,不是事故发生在运输过程中的必备条件。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也就是说,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行为人在下列情形下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三人以上死亡,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四)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五)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六)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七)驾驶无号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8)严重超载驾驶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三。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藏匿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帮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要点: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只有消极不救助行为;以及故意杀人或伤害。(1)主动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藏匿或遗弃的;(2)受害人得不到帮助,因为遗弃和躲藏,受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证明直接故意,没有实际发生“死亡或者伤残”的结果,就不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