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摩托车安全驾驶常识
陈凯楠
奔驰
好评
4.5
服务客户
6076
从业时长
8.89年
技师陈凯楠,专业等级专家技师,从业时间8.89年,累计服务用户6076,好评率4.5,我擅长维修奔驰
1摩托车驾驶安全常识有哪些?1.(1)开车前仔细检查车况,不要坐带病车;身体不适不要开摩托车;服药后不要开摩托车;严禁酒驾或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前,一定要戴好安全帽,穿显眼的紧身衣服,这样便于操纵,增加驾驶员的注意力。2.开车时保持良好的心情和心理素质,专心开车;不要开愤青车和“英雄”车;保持匀速,尽量靠右行驶;减少急加速和急停,防止突发事件;通过前一定要在路口换挡减速,确保安全;遇到绕道时,一定要减速,防止侧滑(此时禁止使用前刹车,否则车辆容易失控飞出);超车时打开转向灯,确保安全超车,不要紧贴被超车;雨天地面摩擦阻力小,制动距离相对较长。一定要减速慢行,轻轻刹车,避免抱死和脱落;夜间行车由于视距短,必须减速并开启夜间行车灯,以引起行人和车辆的注意;驾驶摩托车有异常感觉时,一定要停车检查。3.停车后,检查照明、电器是否异常;发动机有无漏油或异响;关闭电路,锁车;关闭油箱开关;停车,最好使用中心支撑停车,减轻轮胎负荷,延长轮胎寿命;远离火源,不要在摩托车点火口附近吸烟。2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鼓励技术进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摩托车。本规定所称摩托车是指轻便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侧三轮轻便摩托车和普通轻便摩托车。第三条摩托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废:(一)累计行驶里程10万公里的轻便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8万公里的普通轻便摩托车;(2)使用寿命为8-10年的轻便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使用寿命为7-9年的普通轻便摩托车。具体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上述使用年限内,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三)车辆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的;(四)摩托车燃料消耗量超过国家公告确定的相应排量汽车出厂标准值20%的;(五)经修理、调整仍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六)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或者噪声仍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第四条摩托车达到使用年限或者累计行驶里程后,按照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检验合格的车辆,可以延长使用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超期使用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规定增加检验次数。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强制报废。第五条符合报废条件的摩托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登记,禁止上路行驶。第六条本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已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12个月内报废。第七条本规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
继续阅读
小程序阅读全文更流畅